湖南等11省50城已落实国家气价联动指导意见 东三省未有动作

时间:2023-10-31 13:30 来源:鞍山新闻网

近期,随着采暖季的临近,国家能源局和全国多地集中出台天然气相关政策,保障冬季保供顺利进行。在江苏、山东、湖南、江西、陕西、安徽安庆等地,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正逐步落地,根治天然气购销倒挂顽疾,缓解城燃企业经营困境。

在东北,《国家天然气价格联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却不见落地,省级、市级、县级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均陷入难产,进度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冬季保供形势晦暗不明。

 

虽迟但到 湖南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陆续落地

 

10月25日前后,湖南省发改委决定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对长沙等 10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售价统一上浮 1.10 元/立方米进行价格联动。

衡阳市于近日发布居民气价调整通知,文件指出,自2022年4月以来,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目前,衡阳各县市区天然气公司进销价格已严重倒挂,公司经营困难,为顺畅传导天然气上下游价格,促进供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用气供给,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居民用气售价统一上调0.182元/立方米。

上述两份文件均提到,本次调价中城燃企业无法同步同向全额传导的涨价因素,在下一调整周期统筹考虑。这两份气价联动文件均根据10月8日印发的《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作出,该文件对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范围、启动条件、联动方式、联动公式、激励约束机制、信息公开制度、低收入群体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至此,自今年6月上旬《国家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宣贯至今,全国已陆续有湖北、陕西、山东、安徽、贵州、河南、江苏、新疆、广东、湖南等11个省级行政区出台了省级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在城市层面,南京、福州、天水、济南、青岛等50多个市、区、县已出台地方性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但是,在超过2000个管道天然气覆盖的县级城市(市、区、县)中,仍有52%未建立当地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或者联动机制不完善,急需根据《指导意见》更新完善。其中东北地区的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的省级、市级、县级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未有任何动作,气价改革进度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没有保障措施 燃气企业经营困难

 

在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的居民气价已近3年未调整。今年采暖季即将开始,有业内人士测算,按照当地气源企业公布的采暖季天然气采购价格,沈阳城燃企业2023年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平均上涨0.5元/m³。按此计算,当地燃气企业经营困难形势进一步加剧,整体亏损或将超过5亿元。

沈阳市也未对由此给燃气企业造成的公益性指令亏损进行财政补贴。一位燃气行业法律专家指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住建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均明确规定:“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合理回报应予保障。若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企业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贴”。总之,没有任何措施。

 

黑、吉、辽气价联动政策均未出台 燃气企业安全保障压力大

截止到10月30日,同在东北的黑龙江省、吉林、辽宁省至今均未公开出台省级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政策,部分地市自行制定的联动机制也存在约束条件多、应用不及时等问题,无法及时将上游价格变化疏导至用户侧,当地燃气企业背负着巨大的成本压力。

一位黑龙江燃气行业人士介绍,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共有数十家燃气企业,老旧管网改造任务艰巨,部分地区的燃气管网建成于上世纪80、90年代,甚至还有数百公里超过30年的灰口铸铁管道,腐蚀、破损相当严重,历史包袱重,安全形势严峻。加之目前吉林、黑龙江、辽宁天然气价格机制不顺,购气成本疏导不畅,导致当地燃气企业更加陷入了极其困难的经营境地,这也是近年来东北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原因。

相关媒体报道显示,近10天以来,东北地区连续发生多起燃气安全事故。10月19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某楼房发生一起燃气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10月24日,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市某街道翠园小区发生燃气爆炸,一栋楼被炸成废墟,造成1死1重伤15轻伤。

近年来,国家到地方政府纷纷出台老旧管网改造规划,但是具体承担改造任务的,仍然是当地燃气企业。但是在燃气企业气价倒挂严重亏损、经营及其困难的情况下,老旧管网改造所需的大量资金和人员投入无从筹措,工作必然举步维艰。

一份调查结果显示,进入采暖季以后,黑龙江当地管道气采购价冬季较夏季上涨0.3元以上。CNG及LNG气价冬季较夏季每方上涨1元以上,无管道气源的燃气企业冬季倒挂经营。吉林市、长春市及周边地市已超1年未调整居民燃气价格。预计当地燃气企业的亏损将进一步加重,冬季安全保供形势严峻。

 

政策落地难 好经“念好”更需担当

 

“党中央、国家发改委的政策这么好,为何在地方落地就这么难?”吉林省一家燃气企业负责人杨先生略带沮丧地说,当地政府迟迟不建立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燃气企业就会反复陷入价格错配、气价倒挂亏损的怪圈之中,根本谈不上健康发展,连安全运营资金都很难保障。

“气价联动改革是必然趋势,国家已有明确指导意见,各省、市也有很多参考文件,部分地方政府应该向无锡、湖南等地学习,在稳妥推进天然气价格联动改革的同时对困难群体进行精准补贴或者给予一定免费气量,而不是一味‘拖’字诀,去观望等待。”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部分地方政府长期不同意顺价或者调价大幅打折扣,对于燃气企业遵守政府公益性指令造成的非经营性亏损也不给补贴,可能导致当地燃气企业资金链断裂,被迫压缩人员、削减安全支出,乃至无钱购气引发停供,届时多年积压的问题引发的燃气安全保供风险更大。

他介绍,今年以来天水、济南、青岛、南京、福州等50多个市、区、县已出台地方性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均顺利落地,效果良好。

今年年初,一家省级党报曾经发表题为《政策落不了地,比没有政策更糟糕》的评论文章,引起了众多百姓和企业的共鸣。文章这样写道:政策引领发展,政策关乎民生。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政策落不了地,再好的发展机遇也会失去;政策落不了地,会影响政府公信力,挫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比没有政策更糟糕。

上述法律专家表示,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把天然气定价权和价格联动机制制定权下放到地方,“一龙治水”变成“千龙治水”,本意是鼓励各地市、县、区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各地实际,制定适合当地的政策。他指出,“各负其责”不是“各干各的”,既合理发挥政府作用,又有效利用市场作用。既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又要切实平衡近期与长远利益,让政策的落地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发展。

编辑:z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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